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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1027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1〕343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开展2011年交通运输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1-06-02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直各单位:
今年是“十二五”开局之年,为充分总结和宣传我省交通运输系统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成就,为“十二五”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的《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环资〔2011〕911号)要求,经研究,定于6月11日至17日,开展交通运输系统节能宣传周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“节能我行动、低碳新生活”。
二、活动安排
(一)由厅政策法规处牵头,厅运管局具体组织,参加省发展改革委、省交通运输厅等17部门联合主办的“一天一活动”节能宣传周活动。
(二)由厅政策法规处牵头,举办一次“节能知识竞赛”活动,在厅网站刊登节能知识竞赛题目。
(三)由厅运管局牵头,负责组织举办一次汽车节能驾驶操作技术推广现场会。
(四)由厅办公室负责,在机关组织开展“能源紧缺、低碳办公体验日”系列活动,停开空调一天,关闭办公区公共场所照明一天。
(五)在陕交报、厅网站、各单位网站开辟节能宣传专栏,集中宣传报道交通运输系统“十一五”节能成就和交通领域节能新技术、新产品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制定节能宣传周工作方案,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节能宣传周活动。要把倡导公众绿色出行、交通节能成效作为宣传重点,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,广泛宣传节约能源、提高能效、减少浪费的重要性,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系统的节能理念和节能意识。
(二)各单位要围绕“节能我行动、低碳新生活”主题举办针对不同群体的宣传活动。各单位机关要组织开展能源紧缺体验、抵制商品过度包装、倡议职工绿色出行等活动,积极推进机关厉行节约工作,发挥示范带头作用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开展绿色出行活动,大力宣传交通节能成效。交职院、交技院要动员组织学生开展“校园节约、从我做起”活动,开展能源资源国情教育,增强学生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,进一步养成学生节约资源的良好习惯。省公路局、西安公路研究院要积极开展公路建设领域新产品、新能源和新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,推广节能、低碳新技术。省高速集团、省交通集团要在各收费站悬挂节能宣传标语,发放不停车收费宣传手册,在服务区设立节能减排宣传专栏,积极宣传绿色出行新理念。厅运管局、航运局要继续深入开展“车船路港”低碳交通行动,加大车船节能驾驶技术的宣传推广。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要加大不停车收费的宣传推广力度,广泛宣传不停车收费的方便快捷、低碳环保,提高社会对不停车收费的认知度。厅宣教中心要组织交通媒体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政策、成果、经验和典型进行集中宣传。交通工会要继续深入开展“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”活动,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节能减排工作献计献策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以“四个一”(节约一滴水、节约一度电、节约一张纸、节约一粒米)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活动,引导青年职工增强资源节能意识,强化青年职工节能减排实践。
(三)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并做好宣传周的各项宣传活动,营造全系统关注并参与节能活动的浓厚氛围。活动结束后要对本单位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认真总结,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,并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厅政策法规处。
联系人:熊晓岚    电话:88869027
邮  箱:308628478@qq.com

 

二○一一年六月二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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